《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式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3-06-26

  2023年6月21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印發執行,有效期為五年?,F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人社部發〔2019〕84號)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按年度繳納?!稄V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2019〕105號)規定,我省繳費方式原則上按年繳費,各地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按季、按月繳費方式。

  根據國家工作部署,為建立統一高效的社會保險費征管體系,我省需將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方式統一為按年繳費。

  二、《通知》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84號)

  2.《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2019〕105號)

  三、主要內容

 ?。ㄒ唬┙y一繳費方式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式統一為按年繳費。

 ?。ǘ藴势椒€過渡

  為保障改革平穩,原按季度、按月的繳費檔次標準換算成按年的繳費檔次標準。各地適時完成相關法規和文件的修訂或廢止工作。


政策原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統一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方式的通知